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烟台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安排部署,积极落实好烟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要求,根据烟台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《关于落实好新调整测评内容工作要求的通知》要求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提高认识,强化宣传,将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,在7月底之前落实到位。
相关要求:
1.在校园内注意言语文明、举止规范、爱护公物。
2.在教室、餐厅、图书馆等公共场合有序排队,保持适当距离,无插队现象。
3.在校园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。
4.在校外乘坐公交车、外出游玩、聚餐、驾车时,要注意文明素养,严格遵守社会公德。
5.公共场合做好个人防护,打喷嚏咳嗽时候一定要掩好口鼻。
6.掌握必要的疫情防控知识,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形势。
党委宣传部
2020年7月15日